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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勞資關係服務協會-課程專區
- 開發符合社會需求課程,建立學員在職場上需求接軌的訓練機制。
- 提昇師資及訓用合一,結合教授學術素養與實務經驗協同教學,達成訓練效果。
- 創造學以致用、持續開拓學員在職場上運用技能。
- 多角化經營教學策略,滿足學員需求,開發多元化、多樣化教育類別,學習上更具競爭力。
代號 | 課程名稱 | 課程時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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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 | 勞動法令研習 勞動事件法施行條文逐條解析與具體因應 |
6 H |
很抱歉,此課程報名已截止! | ||
開課日期 | 2023-09-08(五) | |
課程時間 | 09:30-12:30 / 13:30-16:30 | |
報名日期 | 2022-12-09 08:45 至 2023-09-05 15:28 止 | |
上課費用 | 會員免費 / 加入會員即可享更多免費課程 | |
上課位置 | 工會教室(台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一段28號5樓) | |
報名資訊 |
已報名人數 46 人.開放名額 50 人 【報名後請完成繳費,並mail收據至協會信箱或來電告知】 | |
報名方式 | ●線上報名:請詳細填寫報名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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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目的 | ||
勞動事件法自109年1月1日起實施迄今已逾3年,本法旨在迅速、妥適、專業、有效、平等處理勞動事件,保障勞資雙方權益及促進勞資關係和諧,進而謀求健全社會共同生活。本法是民事訴訟法的特別法,針對勞資爭議事件之處理程序,包含基於勞動關係所生民事爭議、工會與其會員間、建教生、性別平等、就業歧視、職業災害、競業禁止及及其他因勞動關係所生之侵權行為等爭議,另定專法,這一年來對現行勞動法令及勞資關係造成重大的衝擊與影響,亟須持續關注與因應。 本課程由曾任台北市勞動檢查處副處長,現職臺北及新北地方法院勞動調解委員、臺北及新北市政府勞資爭議調解人暨調解委員黃文鐘老師,以其30餘年長期處理勞資爭議及勞動檢查事務之實務經驗,針對本法實施3年多來對保障勞資雙方權益之工作報酬及出勤時間推定等案例剖析及其具體因應對策;以協助各企業主、人力資源管理者、工會幹部及關心勞資事務各界先進,共同探討因應本法施行具體作為,以及規劃完善的勞務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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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大綱 | ||
(一)勞動事件法實施一年來對保障勞資雙方權益之案例剖析:
1.勞動事件法重點條文解析 2.對員工自雇主受領之給付,推定為工作報酬之案例剖析 3.對出勤紀錄記載出勤時間,推定為執行職務之案例剖析 4.對勞工請求事件應備文書,雇主有提出義務之案例剖析 5.新增特殊類型定暫時狀態處分,對雇傭關係影響之案例剖析 (二)因應勞動事件法施行之具體作為: 1.明定工資結構內涵與非工資之定義及其給付項目 2.明定年終獎金與紅利等非工資之項目及種類 3.核實申報勞保月投保薪資及提繳勞工月退休金 4.明定員工任免、試用、調動、解僱等程序要件 5.明定員工上下班工作時間與休息時間之定義及起訖點 6.明定員工提早到班及延退等異常刷卡之定義及處理方式 7.核實登載高階主管、外勤業務人員出缺勤及員工出差 8.落實執行部分工時勞工出缺勤管理及勞動權益保護 (三)因應本法實施之勞務管理制度: 1.於勞動契約妥適約定任用、調動、解僱、工資與工時 2.於勞資會議提案實施彈性工時及延長工時之運作方式 3.於工作規則研擬完善的之雇用、工資與工時管理制度 4.訂定員工差勤管理辦法,處理早到及晚退等異常出勤 5.建置內部員工檢舉申訴管道,及時處置勞資爭議案件 6.置備紀載詳實員工出勤紀錄及工資清冊,以利勞動調解 (四)提問與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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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師 | 黃文鐘 老師 (前臺北市勞動檢查處副處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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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 預約報名後,若因故不能參加,請務必於開課前3日通知取消。 開課前2日會以簡訊通知上課,上課時依簡訊編號入場。 相關問題詢問請撥(02)3322-5233。 本單位保有課程變動之權利,如有異動將另行通知或工會網站上作公告。 為響應環保請自備水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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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費方式 | 課程費用:1.$1200 元。2.報名後請於112/07/10完成繳費,並mail收據至協會信箱或來電告知。3.繳費方試:戶名:匯款或ATM轉帳 <戶名>興廣數位有限公司 合作金庫銀行南門分行006 帳號:5159717513409(匯款手續費請自行負擔)4.退費辦理: (1)因本協會之故未能開課時,全額退還已繳費用。 (2)倘因學員個人因素無法出席本次課程,請於開課三日前取消報名退,完成取消退回已繳費用之九成(不含匯款收續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