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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勞資關係服務協會-課程專區
- 開發符合社會需求課程,建立學員在職場上需求接軌的訓練機制。
- 提昇師資及訓用合一,結合教授學術素養與實務經驗協同教學,達成訓練效果。
- 創造學以致用、持續開拓學員在職場上運用技能。
- 多角化經營教學策略,滿足學員需求,開發多元化、多樣化教育類別,學習上更具競爭力。
編號 | 1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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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名稱 | 保險從業人員民法實務及案例解析班 |
課程日期 | 2023-05-10 ~ 2023-06-28 |
課程時間 | 每週三 18:30-21:30 |
時數 | 24 |
招訓對象及 資格條件 |
凡年滿15歲以上,在開訓當日具有就業保險、勞工保險(含受僱從事漁業生產之勞動投保者)、農民健康保險被保險人身分的在職勞工,即可符合補助對象 |
課程詳細資訊 | 5/10 民法總則1-私法自治、契約自由、民法與保險法之關係、自然人權利能力(胎兒之保護)、死宣告、行為能力(監護宣告、輔助宣告) 5/17 民法總則2-住所與送達、法人之種類、法人之能力、法人之組織、法律行為之分類、意思表示與有瑕疵之意思表示(單獨虛偽意思表示、通謀虛偽意思、錯誤、誤傳、詐欺、脅迫) 5/24 民法總則3-條件與期限、代理、法律行為之效力-無效、撤銷、效力未定、期日與期間、消滅時效、行使權利負擔義務的基本原則 5/31 民法債編1-債之發生-契約、無因管理、不當得利、侵權行為 6/7 民法債編2-債之標的債之效力(給付-含代理人或使用人故意過失、遲延、保全、契約-締約過失、定型化契約之限制)、多數債務人及債權人 6/14 民法債編3-債之移轉、債之消滅、買賣、贈與、租賃、借貸、僱傭、承攬、委任、居間、合夥、隱名合夥、和解 6/21 民法親屬1-親屬(血親、姻親)、婚姻(結婚、夫妻財產制、剩餘財產分配、離婚)、父母子女、監護、扶養 6/28 民法繼承1-遺產繼承人、遺產之繼承-遺產、分割、遺產之拋棄、無人承認之繼承、遺囑 (方式、效力、執行、撤回、特留分) 知識: 選擇保險從業人員該會的民法知識,透過課程講授,讓學員了解民法之博大精深。 技能: 透過判決透過評議案件實例,讓學員了解民法及保險法之交錯適用。 學習成效: 預期透過此課程24小時之訓練,對民法有相當之認識,遇到客戶之法律問題或保險問題,都有處理問題的脈絡與能力。 駱冀耕 老師 台北市保險業務職業工會 講師 保險業法遵及法務資深主管 實踐大學風險管理與保險學系兼任講師 中華民國仲裁協會調解人 中華不動產知識交流協會民法講師 保經代公司主管及產壽簽署人、上櫃公司法務主管、銀行高端客群處專家團隊 |
上課位置 | 台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一段28號5樓 |
費用 | 4410 |
報名網址 | https://ojt.wda.gov.tw/ClassSearch/Detail?OCID=147507&plantype=1 |
注意事項 | 1.依產業人才投資方案線上報名網站完成報名之順序審核參訓資格,符合者依序通知,且於5天內繳交齊全相關證明文件並完成繳費及簽訂契約書者依序錄訓,逾期則由候補人員依序遞補。 2.受訓費用一律報名時繳交全額,缺席時數不超過總時數1/5,得已享有勞動部補助(課後由勞動部撥補助款予學員)。 3.開課日前年滿45足歲以上視"中高年齡者",享有勞動部100%補助報名費。(勞動部補助條件:三年七萬元) |
備註 | 【此課程由臺北市保險業務職業工會辦理】 報名時間 112/4/10 中午12:00 採線上報名 1.請先至台灣就業通: https://www.taiwanjobs.gov.tw 加入會員/登入會員(建議先進行會員資料維護) 2.再至在職訓練網 課程代碼:1475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