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推廣【勞資關係】勞動契約常見爭議處理實務班
中華民國勞資關係服務協會
勞動契約常見爭議處理實務班課程 簡介
主辦單位 |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勞資關係服務協會 |
受訓對象 |
人資、管理部門及對人力資源、勞動法令有興趣之學員。 |
課程目的 |
講授有關勞動契約之重點,可訂定、不可訂定之事項,及為何需要訂定書面勞動契約等議題,並協助勞資雙方了解有關勞動契約常見爭議之處理,以維護勞資雙方自身之權益。 |
課程大綱 |
上午課程(09:00-12:00):如何訂定契約之基本概念 一、民法上契約之概念與運用 (1) 何謂意思表示 (2) 甚麼是契約? (3) 契約的成立條件 (4) 契約的生效要件 (5) 要式或非要式契約、書面與口頭契約 二、為何要訂定書面勞動契約及工作規則 (1) 實體法要件 (2) 程序法上舉證責任 三、勞動契約與工作規則之效力及限制 (1) 勞動契約應訂定之規範及不得訂定之項目 (2) 工作規則生效要件及其效力 (3) 定期勞動契約之生效要件 (4) 最低服務年限及競業禁止特約
下午課程(13:00-16:00):如何應用訂定好之契約 四、勞動契約約定時應注意事項 (1) 實務上勞動契約應約定之項目 (2) 實務上勞動契約常見爭議項目 五、勞動契約之內容與執行面應如何約定 (1) 如何判斷「違反工作規則情節重大」? (2) 如何約定績效評估標準 (3) 勞資雙方是否能約定試用期?如何運作? 六、勞動契約終止時常見勞資爭議 (1) 勞方預告離職,資方可否請勞方提早離開? (2) 提出終止契約後,可否後悔、取消? (3) 終止勞動契約應注意事項: A. 資遣費(新舊制)之計算 B. 契約終止原因(非自願/自願離職)之判斷 C. 工資及特別休假 D. 服務證明與非自願離職證明 E. 其它 |
講師介紹 |
鄧力瑋 委員 新北市勞工局調解人、新北市勞資權益維護促進會理事 彭雪玉 教授 中國文化大學勞工關係系助理教授(兼任)、台北市政府勞動局勞資爭議調解人、新北市政府勞動局勞資爭議調解人、台灣肥料公司工業關係管理師 |
上課時間 |
105年8月2日 上午09:00至15:50 (6小時) |
上課地點 |
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一段28號5樓 |
課程費用 |
一般民眾1,500元 (一堂) / 2,400元 (上下午皆報名) 本會會員1,200元 (一堂) / 2,000元 (上下午皆報名) 團體會員800元 (一堂) / 1,500元 (上下午皆報名) (申請勞動局補助中,若經核准通過,該課程將全額補助) |
總名額 |
40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