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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年舊文 2015-09-03 00:00 回上一頁
全國首創!臺北市公布實施「輕質屋頂與施工架及吊籠作業通報自治條例」
臺北市政府於104年8月26日正式公布「臺北市輕質屋頂與施工架及吊籠作業通報自治條例」,並自即日起正式施行。
臺北市政府勞動局表示,本自治條例制定之目的係鑒於建築物輕質屋頂營建施工、施工架組配與拆除及使用吊籠清洗外牆作業等,易發生人員墜落、物體倒塌或物體飛落之災害,屬於風險極高之作業型態,故為有效防止該等作業發生職業災害,特建立作業前通報制度,將以往發生事故後實施的調查、檢查,提昇為事先宣導、輔導與檢查,同時亦藉此提高雇主或自營作業者之作業安全意識。
賴局長香伶表示,本自治條例規定,凡4層樓或樓高12公尺以上建築物或附屬建物之輕質屋頂營建施工、高度7層樓或20公尺以上之施工架組配或拆除、使用吊籠10層樓或樓高30公尺以上建築物外牆等3項作業,雇主或自營作業者應於作業3日前通報,提供勞動檢查處掌握施工訊息,以利後續實施宣導、輔導與檢查。雇主或自營作業者未依規定通報者,將處新臺幣6,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並將列為優先檢查對象,加強檢查,事業單位若有相關問題,可查詢臺北市勞動檢查處網站(http://www.lio.gov.taipei/)或撥打電話(02-25969998)洽詢。
資料來源:http://bola.gov.taipei/ct.asp?xItem=115776770&ctNode=62824&mp=116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