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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宣導和分享 2021-06-30 10:58 回上一頁
防疫期間相關勞動權益系列【職業災害】
防疫期間相關勞動權益系列【職業災害】 | 協會小編
訊息來源:勝綸法律事務所
防疫期間相關勞動權益系列【職業災害】
疫情衝擊勞動市場,三級防疫持續影響,
新型態的工作模式產生新的勞動議題,
本次針對防疫期間【職業災害】議題進行分享:
一、員工因出差染疫,是否屬於職災?
目前經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確認是在職場內遭傳染、因公出國而感染,就屬職災,可領取職災傷病給付,若因病身亡,遺屬還可領到45個月的職災死亡給付。
二、員工於上班途中染疫,是否屬於職災?
1. 勞動部職安署補充,依法勞工在上下班必經路程中,若遇有意外事故,都屬於職業災害,但還是要看個案發生的狀況認定,這次疫情嚴峻,工作場所外的地方不是雇主可以指揮的範圍、無法進行風險管控,因此通勤途中染疫才會不屬於職災。
2. 勞保局補充,職安法雖不認通勤途中發生意外屬職災,但勞保條例傷病審查準較為寬鬆,只要勞工提出具體事證,勞保局仍會就個案事實認定,給予職災給付。言下之意,若勞工可以舉證是上下班途中搭乘大眾交通工具被同車乘客傳染,勞保局將認定屬於通勤職災。
三、員工於居家工作期間染疫,是否屬於職災?
如果染疫屬於職業原因,應屬職災。
四、員工於居家工作期間受傷,是否屬於職災?
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定,如應公司要求居家辦公,應屬職災,但仍視公司對受傷原因是否具有管理能力,如果公司不具管理能力,應不屬於職災。
五、員工於公司宿舍染疫,是否屬於職災?
如果員工因居住宿舍染疫,且公司具有管理能力,應屬職災。
【節錄自勝綸法律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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