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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宣導和分享 2021-06-29 14:51 回上一頁
防疫期間相關勞動權益系列【契約終止】
防疫期間相關勞動權益系列【契約終止】 | 協會小編
訊息來源:勝綸法律事務所
防疫期間相關勞動權益系列【契約終止】
疫情衝擊勞動市場,三級防疫持續影響,
新型態的工作模式產生新的勞動議題,
本次針對防疫期間【契約終止】議題進行分享:
一、公司受疫情影響,是否能以經營不善為由資遣勞工?
依勞基法第11條第2款規定,若雇主有「虧損」或「業務緊縮」等情形持續一段時間,且無法實施改善措施或實施後無效(如:減少工時、無薪假、留職停薪等),得經勞資雙方同意後採合意資遣方式辦理。
二、公司受疫情影響停業超過一個月,是否能資遣勞工?
終止勞動契約具有最後手段原則,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停業超過一個月,且雇主難以改善現況,可依勞基法第11條第3款規定以資遣方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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